阿克苏地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来源:阿克苏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4-23 17:57:21  作者:唐华容 刘晓骞

新疆平安网讯 (阿克苏日报记者 唐华容 通讯员 刘晓骞)4月11日,阿克苏地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要求地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政法各单位切实加强意见的学习培训,吃透意见精神,更好地运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

会议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意见。

会议指出,“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和精准办案、依法严惩之需,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有利于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提高专项斗争办案质效,有利于震慑和预防黑恶势力犯罪,对于进一步正确理解和适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对于司法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政法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打击合力。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全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有力震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打击和预防恶势力违法犯罪;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办案,确保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准确认定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低认定标准;毫不动摇地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毫不动摇地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快投和依法精准打击“五快一准”工作机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效加强法律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议要求,地区政法各单位、全体政法干警要准确把握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全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界限和法律界限,既要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又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任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