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有
来源:阿克苏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1-06 18:00:03  作者:杨硕 冯志怡

新疆平安网讯 开车玩手机、违规停车、交通肇事逃逸……这些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处了几起因这些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

开车玩手机酿事故

1月3日16时许,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阿克苏市兴林社区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见到路边停着一辆货车和一辆面包车,不远处还倒着一辆二轮电动车,伤者已被送往医院。

民警调取附近的电子监控后发现,吴某驾驶的货车属于逆行,其他两辆车属于正常行驶。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事发当时,吴某正在给妻子回微信,导致车辆偏离路线,抬头发现后慌乱之下踩到油门,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在这次事故中,吴某负全部责任,不仅要承担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刘某的医药费以及三方修车费用,还要扣分罚款,并且要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过程中玩手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

高速公路违停被处罚

1月1日,一名男子因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日13时许,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G3012高速公路87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双闪灯未开启,来车方向也没有摆放三脚架等安全警示标志。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得知车辆行驶至该路段时,驾驶员尿急,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自己到护栏边小便,殊不知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因车辆故障无法行驶时,一定要打开双闪灯,将车内人员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并报警寻求救援。

撞坏路灯逃逸后被查获

1月2日,阿克苏市民唐某驾驶轿车在某停车场准备驶入停车位时,将此路段的路灯杆碰倒在地后驾车逃离,将受到记12分、罚款2000元、接受安全教育学习15日的处罚,并赔付路灯维修费用。

当日20时许,接到群众报警之后,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赶至现场调查,通过电子监控锁定肇事车辆车牌号,并第一时间联系到车辆所有人唐某,然而唐某却表示自己不知情。民警将唐某传唤至大队询问,并将事发地监控视频放给唐某看,唐某瞬间慌了神,对自己撞倒路灯杆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撞坏交通指示牌、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路灯杆、绿化带、景观带等公共设施时,应立即报警等待处理,尽快恢复公共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如果选择逃离现场,简单的交通事故便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