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不打烊” 移动微法院来帮忙
来源:阿克苏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3-03 17:14:30  作者:唐华容 于园园

新疆平安网讯 “法官同志,因为疫情防控,我没有办法出门,我的案子还能继续调解吗?”

“我们也出不了门,不过您别着急,如果你们双方愿意,我们可以使用移动微法院,不出户使用手机就能进行调解。”

2月23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金梅通过“新疆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纠纷上诉案,当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当日15时30分许,董金梅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约定时间同时打开手机,各自点击“新疆移动微法院”进入“掌上法庭”,在线实名认证成功后,按照手机显示提示信息点击操作,由董金梅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通过视频、语音对话及文字信息等形式,对案件进行线上远程调解。

刘某与王某于2017年离婚,当时离婚协议约定两人婚生女儿梅梅(化名)跟随刘某共同生活,两人婚内房产归女儿所有,刘某可以居住但无权变卖,王某不需要给女儿支付抚养费。2019年,12岁的梅梅独自一人前往母亲王某所在城市,表示要跟母亲一起生活。在梅梅跟王某生活十个月后,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梅梅抚养权归自己所有,且刘某需每月支付生活费30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梅梅,根据法律规定,对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涉及抚养权问题时应征求其本人的意愿。考虑到你现在已经13岁了,因此今天通过移动微法院庭审再次询问一下你的想法,你愿意跟爸爸还是妈妈一起生活?”视频调解中,董金梅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线上调解,同时制作笔录等日常工作都在手机“视频聊天”中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1个多小时耐心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梅梅抚养权归母亲王某所有,刘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000元。随后,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在线对协议进行签字确认。

这是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成功调解的首起案件,也是地区法院广泛利用该平台开展便民服务的一个缩影。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伊力亚斯·阿吾提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移动微法院’这一‘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神器,能够充分发挥微信双向、即时通信的核心功能,实现诉讼事务的便捷化办理,让群众在微信里轻松接受司法服务,让当事人‘一次不用跑’解决纠纷成为可能。同时,‘移动微法院’也能整合法官的碎片化时间,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