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6-10 11:38:46  作者:王晨 陈志敏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与拜城县自然资源局、拜城县水利局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磋商,共议破解方案,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

2018年6月,拜城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公司砂石料厂在河道采砂手续超期、未交费的情况下,在拜城县卡拉苏河渡槽下游非法采砂。

接到举报后,检察官立即实地踏勘,并于2018年9月12日立案。2018年11月12日,拜城县检察院分别向拜城县水利局和拜城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积极履职,责令某公司砂石料厂停止违法行为,补缴费用,没收非法所得,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

今年4月,拜城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中发现,拜城县水利局和拜城县自然资源局仍未完全履职。在磋商会现场,检察官出示调查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现场释法说理,同时充分听取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

“我院暂时保留行政公益诉讼起诉的权力。”该案主办检察官,拜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黄晓明表示,拜城县水利局和拜城县自然资源局如在15日内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依法全面履职,拜城县检察院可在调查核实后作出终结审查决定。若仍怠于履职,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侵害,该案将进入行政公益诉讼起诉阶段。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