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印发《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1-25 11:16:19  作者:周磊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为支持库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经库车市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印发了《库车市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方案》指出,建立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方案》明确了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责,要求监察机关强化对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或消极对抗公益诉讼调查办案的单位或个人的追责问责力度,公安机关加大对公益诉讼办案人员的保障。《方案》同时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证据收集、交流培训、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在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公益诉讼联络员,负责对接公益诉讼工作。

《方案》强调,行政机关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要全面开展自查,对照要求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对于不当干预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由监察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将行政机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应诉和对判决执行等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情况纳入年底目标绩效考核,对工作态度消极、不积极配合履职的单位,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值。

责任编辑:田佳琦